关于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条件的咨询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12345热线共享知识库发布时间:2022-11-16 23:19
内 容:

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 复: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持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低保实行“保户”和“保人”相结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保人”):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