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12345热线共享知识库发布时间:2022-08-17 10:04
内 容:

请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如何申请办理?

答 复:

一、申请材料: (一) 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及图件;(二)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文件;(三)地籍调查表;(四)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文件;(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项目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目录》; (二)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三、审批流程: (一).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审,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提供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决定: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根据审查和办理意见作出决定; (四)办结:制作办理结果文件; (五)送达:完成办理结果文件的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