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办理事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长信箱发布时间:2019-10-17 09:33
内 容:
我于2012年购买深蓝华庭小区18栋住房一套,迄今房产证未给以办理。小区物业、开发商近五年来给予的说法不统一且含糊不清,本人不知道如何解决房产证事宜。现在想知道房产证准切的办理时间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非常感谢。
答 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深蓝华庭18#蔡士云反映办证问题的回复

 

20181226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市国土局转来的咨询,询问深蓝华庭18#办证问题。信访事项收到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于当日上午9时左右和业主蔡女士进行电话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登记应依照当事人申请进行登记,需首先由申请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房屋质量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总产),然后为各户办理分户产权证书。截至目前,深蓝华庭18#尚未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该小区总产及其他不动产登记事项。

20181226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总产需要材料

1、土地使用权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3、房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

4、不动产测绘报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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